彰化縣北斗樂活運動館興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(投標提案)

公共建築

彰化縣北斗樂活運動館興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(投標提案)


整體說明
《基地脈絡與定位
為落實「全民愛運動,生活更精彩」之體育政策,運動部(原:教育部體育署)推動「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」,補助地方政府改善及建置全民運動場地,各縣市亦積極推動全民運動中心的設置。彰化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,提出「八大生活圈全民運動館」計畫,逐步於全縣各區建置運動館,並以「運動普及·全民共享」為核心理念。運動場館不僅提供運動與訓練空間,更能促進健康、提高社區凝聚力與生活品質,同時帶動基地周邊發展,打造具地方特色且符合使用需求之專業運動場館,提供全年齡族群安全、舒適的室內運動環境。
本計畫以滿足北斗鎮與鄰近鄉鎮市民運動需求為目標,藉由運動場館提升市民健康體能、打造健康城市。基地坐落於北斗鎮大安段118地號之土地,場館內包含游泳池、綜合球場、健身房、舞蹈教室、瑜珈教室、體能訓練場、桌球室等空間,以滿足多元運動需求。
本所將運用「休閒、運動、文創」為整體發展概念,並著重於「空間、環境、綠能」等特點,融合在地人文與自然生態,創造多元且具特色之使用場域,打造彰化縣北斗樂活運動館。

設計概念與核心精神

本案基地位於城鎮與田野的交界處,為自然與城市之間的重要過渡場域。設計上擷取北斗鎮具代表性的磚造建築語彙,並結合由舊何港轉型為河濱公園後所栽植的美人樹意象,透過空間轉譯融入整體規劃,使建築與環境得以回應北斗鎮既有的歷史脈絡與文化風貌。於空間配置上,本案以「堆疊」為策略,於南側靠近城鎮處以量體堆疊的方式回應磚頭堆疊的形象;北側近農田處則以美人樹進行轉化,取美人樹枝幹分枝生長的形態作為設計意象,使建築與周邊田野環境形成自然過度的關係。

座落地點:  

彰化縣北斗鎮大安段118 地號

 

年分: 

115